生活流水帳

懶人婚禮(4)-公證好溫馨,也別忘了去登記

戒指買了,婚紗也拍了,最後一步當然是結婚去!
以邏輯上而言去戶政事務所辦登記直接換身分證是最符合我懶惰個性的方法

但我又認為這樣太船過水無痕了,因此決定附加(?)公證儀式來完成我的終身大事


以前沒結過婚所以對於如何完成公證儀式完全沒概念
還好這些資訊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的網站中都有詳盡介紹
有需要者請看
http://tpd.judicial.gov.tw/?struID=3&navID=18&contentID=233

貼心如我當然也順手整理了重點:
1.公證儀式是要預約的,請在三個工作天預約。假設你要3月20日公證,扣掉周末,那麼最慢要在3月15日去地方法院完成預約
2.公證儀式在平日(周一到周五)每天會有10:00/11:00/14:00三個場次
周末有10:00/11:00兩場,但不是每個周末都會辦,請先查詢各法院的時間。

要怎麼去法院預約呢?(地點是以新店地方法院為例)
1.帶著新郎新娘以及兩位證人身分證正本和影本,到3樓1號櫃台辦理預約
(影本最好把四張身分證印在一起,請法院的承辦人員印也可以)
2.承辦人員會給你公證請求書(一份NT$2)

填好之後再繳NT$1000的公證費用(周末的話是1500),預約就完成了


BTW,預約只要一個人(帶齊證件和費用)去就可以了,不需要兩個人都到場


公證當天需要甚麼?
1.結婚人和證人的身分證與印章
2.提早半小時到2樓結婚禮堂報到


我約11:00的場次,也很準時的在10:30到達結婚禮堂
現在進行公證儀式的人很少,那天只有我們一對新人,嘿,這場子老娘包了!
到了之後先報到,所謂的報到就是一連串蓋章的過程
請大家拿出各自的印章開始蓋


蓋完之後距離11:00還有時間,我們就在結婚禮堂裡胡鬧到處拍照

除了拍新人,我也幫我爸媽在”囍”字前拍照(重溫新婚氣氛?)禮堂佈置很簡單,大大的”囍”字和花柱很有氣氛,還播放著結婚進行曲


而且還有新娘休息室喔~


流程不外乎是新人進場、宣誓(就是說我願意)、交換戒指等


儀式得以進行的非常流暢都要歸功於司儀先生的妙語如珠

在每個動作之間都用幽默的吉祥話完美轉接
我台語不好已經忘記司儀先生說了甚麼

但他吉祥話輪轉的程度足以媲美專業媒人,從頭到尾不卡詞耶~(大拇指)

在交換完戒指後司儀先生還幽默的說:”最期待的部分來了,要照相的人準備好”
甚麼部分這麼重要?!
就是以下這個畫面啦~~ (羞)








整個儀式下來大概10~15分鐘,簡單簡短卻不失隆重
當公證人問了一串類似是否願意以他為夫(妻)且愛他尊敬他的時候
我竟然感動的眼眶都紅了(事後想想哭點似乎太低?)

公證結束後我們也馬不停蹄(what’s the rush?!)的前往新店戶政事務所登記
這裡順便寫一下結婚登記的過程
切記!登記日就是結婚日
公證只是儀式,與登記不同天也沒關係
但如果真心要結婚的話(應該也沒有人會因為好玩而公證吧!),一定得登記才算

登記要選擇新郎或新娘其中一人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

新郎新娘都要到,不需要證人,要準備:
1.公證書 (這個在公證儀式之後會拿到)
2.兩人的身分證
3.兩人的戶口名簿正本
4.照片(想把身分證上的照片換掉的話,不想換就不用帶)

辦理過程就跟去區公所辦事一樣,
先抽號碼牌,等輪到的時候跟承辦人員說你要辦結婚登記就好了

過程就是填一些資料而已


小提醒:
1.戶籍可遷可不遷,沒有規定結婚雙方要在同一戶籍
2.身分證的照片可換可不換,想換的人記得帶照片
3.結婚證書這東西是要另外申請的,中英文都有,一份NT$100

只要身分證上的配偶欄有了名字,你就是人夫或人妻啦!

我也就這樣變成人妻了(茶)


雖然沒趕上201314的熱潮,但也在戶政事務所很有愛的背景前拍照留念


在此要特別感謝情義相挺的好友陳同學
沒有他就沒有這些珍貴的照片(我無法想像把相機交到我媽手上會照出什麼東西….)
15年的好朋友果然不是當假的啊!!